广东新闻1月22日电 (记者 蔡敏婕)“把父母留下的房子稳稳地交给姐姐和妹妹,我才能安心。”70多岁的广州市民刘姨(化姓)22日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订立了一份遗嘱。她决定将自己独自居住多年的广州老宅,指定留给分别定居在香港和海外的两位姐妹,以此提前化解未来可能出现的跨境继承难题。
刘姨终身未婚未育,多年来一直独自生活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当年父母离世时,身居境外的姐姐和妹妹体谅她一人生活,都主动放弃了继承份额,将房子留给她安心居住。
如今,年事渐高的刘姨开始认真考虑身后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我经常看到关于孤寡老人财产继承困难的新闻,联想到我的姐妹都在境外,担心万一以后政策或手续有变化,她们或她们的孩子回来处理房产,会非常麻烦。”刘姨说。
根据中华遗嘱库此前披露的案例情况,涉及境外继承人的财产处置,往往因法律适用差异、手续繁琐、文件跨国认证复杂等问题而过程漫长,部分继承流程可能持续数年。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项目志愿者廖华娟介绍,跨境继承的难点,主要在于不同地区法律适用存在差异、文书跨国认证耗时漫长,而合法有效的遗嘱正是破解这些难题的关键。她介绍,遗嘱不仅能清晰明确资产归属,避免法定继承可能引发的纠纷,还能作为核心法律文件,为涉外公证认证程序提供重要支撑,减少继承人在两地之间的奔波,节省大量时间与经济成本。(完)